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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惠市税务局举办了以“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青少年税收普法专题活动,揭开了税收宣传月的帷幕。局党委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青年干部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结束后,由德惠市税务局青年业务骨干组成的税收普法宣传小组来到德惠市实验高中,开展了以“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为主题的青少年税收普法专题活动,走出了德惠市税务局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的第一步。
“今天我想与大家交流两点内容,第一是如何判断我是否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申报?第二是,在明确是否申报后我该如何进行申报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的一些注意事项。首先我们来看我是否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申报......”
税政股副股长唐兆锴面向实验高中教职工代表进行了关于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的宣讲,从教师生活中遇到的实际涉税事项出发,讲解了在何种情况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金额等问题。
“......下面我们再回到办理汇算页面,下面这个银行卡信息,这里强调添加的银行卡信息一定是本人的银行卡,如果非本人银行卡,退税我们是退不出去的。”
宣传小组在讲解的同时还做了模拟实际的操作,参加的教职工们对于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有了更直接的认识,对于适用自身的专项附加扣除有了更明确的理解。
“我以前购买过商业保险,但当时并没有填报到扣除项目中,我现在还能再填进去扣除吗?”
“居民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每年也就是200元一个月。之前年份的就不能填到本年度扣除了,但此后继续购买的保险可以按要求填报。”
宣讲过程中教职工们踊跃提问,宣传小组也针对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进一步帮助实验高中的教职工们熟悉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操作。
下一步,德惠市税务局将继续推进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开展,将活动做实做新,将宣传做细做广。(张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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